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重要提示:
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、否决或变更提案。
二、会议召开的情况:
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28日上午10: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。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三、会议的出席情况:
1、出席的总体情况:
股东(代理人)3人,代表股份3765.92万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.82%。
2、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:
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人,代表股份1.22万股,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2%。
四、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:
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表决,其中议案一采取累积投票制。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,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各项议案,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:
议案一:《关于选举张文涛先生、韩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
1、选举张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;
同意3765.92万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%。
2、选举韩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;
同意3765.92万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%。
议案二:《关于聘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;
同意3765.92万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%,反对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%,弃权 0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%。
五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:
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德彬先生、王春刚先生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: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特此公告。
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○○七年八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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